漯河市西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变更公告
发布日期:2016年11月16日

一、原公告中:
(三)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:
4.流动资金要求: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,申请人拥有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的资金证明(以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为准)。
现变更为:
(三)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:
4.流动资金要求: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,申请人拥有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的资金证明(以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为准)。
二、招标文件出售时间顺延至2016年9月7日17时。
漯河市西城区管理委员会
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16年8月31日